杭州市桐庐县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入库-科技型小巨人企业
¥3万元
荣誉资质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1)在我县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本地依法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2)上年度销售收入总额2000万元到2亿元。(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授权指数20分以上且近三年不少于10分。(授权指数计分方式为:发明专利每项计5分,实用新型专利每项计2分,外观设计专利每项计1分,软件著作权视同实用新型专利。)

(4)建有研发部门或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5)研发经费单独建账,上年度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

6)近三年企业销售收入平均增幅不低于10%。

(7)取得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8)近一年未发生重大知识产权侵权、安全事故、环保处罚、劳动法律法规违法等情况。

企业收益:

1.按照企业当年研发费用数额,对企业进行分档分级实施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并给予一定补助

3.主营业务收入年增幅和产出税收年增幅大于10%的企业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20万元,其余根据得分比例计算奖励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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