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技术政策;
(二)符合《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指南》
(三)符合国家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传统产业升级的需要,或重大工程和国民经济建设急需;
(四)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或以上;
(五)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权属清晰;
(六)属于国家实行特殊行业管理的产品,需提供相关资质。
近三年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或近三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可优先申报。
企业收益:
1、颁发证书,并定期以《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两新”,自公布之日算起三年内有效。
2、省设立了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两新”推广应用。
3、政府后续安排推广项目,最高可以获得30-50万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