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荣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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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1)项目核心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2)项目核心技术拥有知识产权,包括近3年内获得的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进入实质性审查的发明,近2年内获得的软件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3)项目产品应通过权威检测和认证;属医药、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须具有相关部门批准颁发的生产许可;属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4)项目产品与企业经营范围相符;

(5)一般性工艺改进和改型,已经规模销售的成熟产品除外。

企业收益:

硬件产品减增值税;技术带头人直接落户;不同区域扶持奖励不同,部分区域直接给予1-5万的直接奖励,静安区对产品销售额1%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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