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企业技术中心
荣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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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2年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且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以下标准:

1.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软件类企业不低于2000万元)。

2.其他制造业企业不低于8000万元。

3.建筑业企业不低于5亿元。

(二)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或专门的研发机构)并正常运行1年以上。

(三)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四)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良好条件。

(五)具备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研究开发投入。

(六)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的技术人才队伍。

(七)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健全,规划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八)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研究与试验发展设备原值3项指标,不低于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见附件1)。

(九)近两年内未因技术原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生税收违法或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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