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瞪羚企业
荣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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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1. 在我省依法设立、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且不超过10年(含)的企业。

2. 属于国家和我省重点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经济和新兴产业、“5+1”产业领域方向。

3. 烟草、铁路、汽车、矿产资源、公共服务等垄断性行业企业,房地产、基础建设、银行等行业,大型央企、外企生产基地、分公司、销售公司、贸易公司等不纳入申报范围。

4. 成长性指标

(1) 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和净利润均保持正增长。

(2)上年度总收入在1000万元(含)~1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上年度总收入在1亿元~5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总收入在5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总收入复合增长率且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5.  创新能力指标

(1)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三年研发投入总和/三年收入总和)不低于5%。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企业在其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近三年内取得相关产业领域内的自主知识产权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发明专利授权2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6项及以上;软件著作权6项及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2项及以上;国家审定(认定、登记)农作物及畜禽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2项及以上;主导制定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及以上。

②四川省或国家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

③近三年内,企业核心管理团队或领军人才获得国家、省重大人才计划,如两院院士、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和“天府高端引智计划”、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

企业收益:

2019年至2022年,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以定向组织科技项目形式一次性给予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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