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依法注册,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入资格。在省
经信厅云平台上按时填报数据的规模以上企业。
(ニ)企业在智能制造5种新模式中,开展一种及以上新模
式的创新实践,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具备相应模式的关键要素。
(三)企业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等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并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增长性。
(四)通过智能制造新模式的应用,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发展在本省同行业处领先水平,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企业收益:
给予奖励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