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对申报筹建的工程 中心有资金、资产、技术、人才等实质性投入,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2%以上。
(二)拥有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科技成果转化管理能力的管 理团队和技术带头人,有一支与主导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研发设计人员不少于5人。
(三)具有专门研发场所,能满足研发需要,研发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
(四)具有满足一般研发所需的仪器设备。
(五)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拥有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