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符合南京“4+4+1”主导产业,特别是地标产业方向,独角兽、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孵化引进企业可优先申报。
(二)产品首次投向市场,尚未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属于需要重点扶持的重大创新产品或技术,具有潜在的经济效益或较大的市场潜力。
(三)拥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或依法通过受让取得知识产权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权属清晰
(四)近三年通过市级以上相关行业部门鉴定、认定的新产品或取得发明专利的产品可优先申报。
企业收益:
1、纳入创新产品推广示范推荐目录,政府优先采购
2、支持加大在南京都市圈的推广示范力度,期限是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