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具有现代服务业相关领域理论和实践经验,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研究开发的服务业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首创或领先水平。近3年内须在促进服务业相关领域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担任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有主持研究开发服务业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的成功经验。
2.人才一般来镇时间不超过3年;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 年以上。
3.申报人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科技、营运等负责人以上职务,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5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申报人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优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