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企业主营业务为产品与装备智能化技术集成、“数字化制造”技改工程、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多种智能产品联网使用(如智能家居)工程、多个应用系统集成(如智能楼宇)工程承包商与平台、工业物联网安全在线等6大系统解决问题供应商所涉及的领域。
(二)企业具有一定的规模,企业为政策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
(三)企业要有产品智能化研发与技术集成团队、数字化制造工程团队、平台开发与服务团队。
(四)企业今后三年具有明确的转型升级目标、市场开发目标、技术创新目标,具有明确的研发投入资金预算。
(五)企业具有明确的一个或者多个智能制造应用领域,具有明确的培育和开拓平台客户数(制造业客户)目标。
(六)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企业收益:
1、荣誉资质
2、有利于品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