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2万元
荣誉资质
浙江省杭州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1.企业具备较好的专利工作基础,为杭州市专利试点企业。

2.企业专利管理制度健全。有明确的专利分管领导和负责专利管理的部门,配备了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或专利技术任职资格的专职专利管理人员;建立了有效的专利申请、管理、保护、运用以及专利信息利用机制,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的技术开发、生产、经营和管理等各个环节。

3.企业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工作经费,用于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实施、培训、奖励等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方面。

4.企业重视专利技术产业化。专利产品年产值不低于3000万;专利产品年产值2000万以上且占总产值50%以上;专利产品年产值1000-2000万且占总产值80%以上; 专利产品年产值500-1000万且占总产值90%以上。

5.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较强,近两年内无侵犯专利行为。被控侵权的企业,处于诉讼期间的,暂不受理。

6.企业专利创造能力较强。历年累计有效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30分以上(含30分),前两年申请专利折算分值要求达到15(含15分)以上。分值计算办法同专利试点企业。

7.企业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培养知识产权管理人才。

8.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可直接认定为杭州市专利示范企业。

企业收益:

1、市专利示范企业每年奖励2万元

2、市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可优先申报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专利)工作示范企业;企业的有关专利项目可优先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的有关经济、科技计划项目及专利转化实施项目,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和经费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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