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设备补贴包
3%-10%
政策补贴(人才、 设备、资质、研发)
浙江省杭州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在上城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健全的工业企业。

(二)项目按规定己审批、核准或备案,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实际完成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并在实施期内完工;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在实施期内,实际完成投资额不低于备案或核准项目固定资产计划总投资50%的。

(三)工业机器人必须是面向工业领域的多关节机械手或多自由度的机器装置,由主体、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三个基本部分组成的3轴以上机器人。

(四)申请单位同一内容的申报项目已获得市级、区级财政同类或国家、省资助的,不重复进行资助。 

(五)申报单位未按规定上报统计报表的;当年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欠薪行为、环保违法事件等不良信息记录的,取消申报资格。

(六)申请技术改造(工业投资)项目,投资额限于核准或备案期内;工业机器人购置期在近两年

企业收益:

(一)新上生产性设备的工业投资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5%-7%给予资助;

(二)设备更新改造(机器换人)技术改造项目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6%-8%给予资助;

(三)工业投资项目土建部分按不超过总投资的30%进行计算,按计算额的3%给予资助;

(四)工业机器人购置奖励用于近两年度取得发票的智能化改造项目中购置的工业机器人,立项时间不限,含在整条流水线中购入无单独发票的,可以购置合同中工业机器人分项价格作为奖励基数,按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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