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从事属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二)企业注册地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
(三)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0%以上;
(四)企业从事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五)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企业收益:
1、企业所得税缴纳比例降低到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