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入库
¥0万元
荣誉资质
浙江省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申报条件:

1、创新能力。建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研发机构,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销售收入比例近三年持续保持在4%以上,企业专职研发人员50人以上,具备较完善的研发管理体系,拥有行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核心产品销售收入占比在70%以上。

2、发展水平。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属市县重点支持的行业龙头企业,具备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能力。企业销售规模在5亿元以上,成长性好,产业创新带动能力强。

3、社会责任。企业近三年内无环境、安全、知识产权和税务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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