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实际投入200万元及以上(其中,现有家纺、服装、印染企业实际投入100万元及以上)、并已建成运行的工业互联网软硬件项目,按确认后开票金额的15%给予补助(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85%,软件购置投入不低于实际投入的30%),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实际投入是指与项目相关的软件购置、软件咨询、一次性软件实施服务和上云费用,以及项目中所应用的服务器、网络设备、传感器、数据采集终端购置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