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
¥10万元
资金扶持
安徽省合肥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条件:

1、企业主营业务需在下列范围内:

(1)大数据存储;

(2)大数据采集与管理;

(3)大数据分析与挖掘;

(4)大数据呈现和应用;

(5)传统产业大数据融合。

2、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大数据产品(或服务)销售收入占公司年度总收入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2000万且小于4000万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0%;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4000万小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大于1亿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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