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10万元
荣誉资质
浙江省宁波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申报主要条件

  (一)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鄞州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且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有相关知识产权活动,包括:

  1、拥有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或受理;

  2、拥有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或受理。

  (四)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五)企业建立了技术(新产品)研发项目立项、结题等相关制度;

  (六)企业建立了比较清晰的企业全员和科技人员相关人事档案;

  (七)企业建立了比较规范的研发投入核算体系,对研发费用进行独立核算;

  (八)企业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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