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计划
¥5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南京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从贷款之日起给予三年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贷款总额的贴息;

2、奖励50万;

3、被认定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的,可分别获得50万元和30万元的配套支持资金;

4、给予配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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