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在合肥本地注册纳税,以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信息服务为主要经营内容; 2、至少具备2个以上本企业开发或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
3、2016年度销售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1亿元,且软件业务收入超过销售收入的40%。软件业务收入主要包括以下三项:(1)软件产品收入,包含去除硬件部分的嵌入式产品收入。(2)系统集成收入,为中标的系统集成项目总价去除硬件成本的收入。(3)信息服务收入,包含各类数字内容收入和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服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