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无征信不良记录。
2.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获国家、省等各类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有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
5.本年度同一单位原则上最多申报2个项目。
6.单个项目财政资金支持100万元,科技小巨人研发项目、医疗卫生研发项目、对外合作研发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关键技术研发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资金不低于240万元。
7.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
8.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合肥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无征信不良记录。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了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和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企业收益:
对重点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重大研发类项目,择优给予100万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