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新技术企业、江苏省高新技术(后备)企业、大中型工业企业;
2、年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原则上不低于2%;
3、拥有与申报工程中心技术领域相关1项以上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近3年在其主要技术领域至少开发新产品或新技术3项以上;
4、拥有相对独立的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所,比较完备的价值3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专职研发人员15人以上,其中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不少于3人,工程中心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研究生以上学历,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