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科技团队创办的公司注册成立3年以内;
2 科技团队占其创办公司的股份不低于20%,核心成员均须持股并有现金投入;
3 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各级政府扶持资金总额的50%;
4 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国际先进或国内一流水平,并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5 公司所在市(县)的政府支持资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