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1. 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成立时间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之间);
2. 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不超过500万元(截止2018年底);
3. 创业项目符合相关产业领域要求;创业团队应有一定研发能力,一般应拥有核心技术和相关自主知识产权;
4. 申报主体应为核心创业团队,领衔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领办)人和主要股东(须在申报企业直接持股)。
企业收益:
经专家评审立项的项目,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补助、并可由创业导师给予创业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