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纳税1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2.所申请领域应符合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煤电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七大主导产业要求。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