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在园区,上年度净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且销售收入不超过1亿元(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符合园区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企业信誉良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管理团队的科技型企业或参与园科贷的企业(仅限涉及园科贷的融资担保费)。
2、融资担保费采取后补贴的方式,对科技型企业实际支付的融资担保费给予20%的补贴,单个企业的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3、融资担保费补贴仅限缴足全部融资担保费,担保合同到期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之间,完成相应贷款还本付息后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