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服务业专项资金-加大市场主体培育力度-支持企业扩大规模
¥10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盐城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市区服务业企业应税销售收入首次达到20亿元、30亿和50亿元的,并在市企业“争星创优”活动中被认定为三星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80万、100万元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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