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企业建有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有关研发设计创新平台。
(三)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所需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近3年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违法违规不良记录。
(四)产品重点围绕《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安徽省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1年)》提出的重点发展领域和产业。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是拥有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荣誉,市场占有率和用户美誉度较高等。
(六)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企业收益:
1、荣誉资质
2、 每个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3、各地区有相应的配套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