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培育
¥0万元
荣誉资质
江苏省南京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技术创新对本单位发展有明显推动作用;

2、累计授权专利总数达10件以上,或拥有发明专利5项以上;

3、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4、单位内部设有负责知识产权工作的机构和人员;

5、在本行业或者本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工作成绩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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