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或绩效合格;
2、拥有专利数量>20件或拥有发明专利>5件;
3、以知识产权促进转型升级的企业;
4、扬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
5、高新技术企业或拟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
6、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区域内的龙头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