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
资助经费
体系建设
江苏省扬州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通过或绩效合格;

2、拥有专利数量>20件或拥有发明专利>5件;

3、以知识产权促进转型升级的企业;

4、扬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

5、高新技术企业或拟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

6、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区域内的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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