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主体为太仓市范围内注册的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技术推广机构。重点鼓励农业科技型企业、农村科技服务超市和星创天地等农业创新创业载体承建单位申报项目。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不超过正常项目期研发投入的35%,最高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