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科技计划项目-农业项目
¥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项目申报单位为常熟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第一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够完成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不能申报新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有常熟科技信用档案不良记录的;截至2023年6月,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项以上应结未结的;没有完成科技统计的。

3.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有明确的应用实施地,每家企业限报1项。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的竞争择优类科技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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