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经济双百(示范)企业
¥0万元
荣誉资质
四川省成都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五年内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的,或取得1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或取得3项与主要产品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平台认定的,如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三)拥有知名自主品牌,或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产品等自主品牌;或拥有特定领域资质、许可或牌照,如保密资质、军民融合资质、数据运营授权、定向领域产品等。

(四)企业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五)上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增长2%以上(满足其中一项)。

(六)获得过股权融资。

(七)企业创始人或核心管理团队入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计划的,或创始人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经济500强企业、新经济500强等知名企业的负责人或者核心团队高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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