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南通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的制造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正常经营两年以上,拥有自主品牌或自主生产的核心产品,申报前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规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情况,原则上同一集团的多个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2、企业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且具有较为完善的服务型制造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组织架构、服务体系和设施条件等)。申报前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500万元以上,其中综合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25%,企业利润总额不低于70万元,近三年内成功实施的服务型制造项目不少于2个。
3、企业在服务型制造模式发展中成效显著,服务型制造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对行业服务型制造发展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企业服务型制造发展符合国家、省和市服务型制造行业的发展方向,发展潜力较大,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市场前景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