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促进外贸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扩大出口规模
¥0万元
资金扶持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支持小微企业开展出口业务。对在我区开展出口业务且出口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下无特别说明的单位均为人民币)以下的小微企业,可按照年出口额每100万元奖励15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年出口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给予1500元奖励。

2.支持重点企业扩大出口规模。对在我区开展出口业务且出口额在2000万元以上(含)的外贸企业,可按照年出口额每500万元奖励8000元的标准给予扶持,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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