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重点项目)
¥20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项目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的领域和方向。项目具有明确的研发内容和较强的前瞻性,目标产品具有战略性和产业带动性,能推动相关新兴产业实现重大技术突破。
2.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申报项目负责人及团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项目申报单位近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重点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交知识产权分析报告。
3.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创新组织。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
4.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在项目完成时,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领域项目须完成样品、样机与系统,新材料、能源与资源领域项目须完成小试。项目完成时需形成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
5、申报企业原则上须为近三年享受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等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含研发项目已备案)的企业。各地申报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的占比不低于50%。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三年,项目第一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项目经费预算及使用须符合专项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总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原则上申请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其中:企业申报的项目省拨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项目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不得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
优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整合产业链优质创新资源,充分发挥联盟专家技术委员会产业创新决策咨询作用,聚焦产业竞争关键技术方向,组织上下游相关成员单位共同申报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省产业技术研究院组织加盟研究所,围绕产业前瞻技术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优先支持高新区按照“一区一战略产业”的发展要求,围绕重点发展的前瞻性战略产业,依托省级以上重大创新平台组织产学研相关单位申报重点项目。

评测所需资料
QQ咨询
热线咨询
400
6556
623
二维码
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