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社会发展面上项目)
¥5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196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能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主要包括:(1)新型临床诊疗技术和公共卫生项目,重点支持常见病、多发病和重大传染性疾病的创新性诊疗和防控技术项目;(2)生物技术项目,重点支持工业生物技术领域,对加快现代生物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和产业培育有带动作用的项目;(3)其它社会发展项目,重点支持受益面广、技术水平高、能带动行业科技进步的项目。
3、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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