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主体应在苏州市行政区域注册。
2.申报主体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对外运营的服务平台,平台主要服务对象是制造业企业。平台的成立和运营时间须满2年,在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服务模式等方面已经取得一定成果。通过平台提供的服务,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3.申报主体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良好的盈利能力,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以财务年报为准)。
4.申报主体对照“服务型制造重点领域说明”,选择其中一个领域申报,并围绕申报领域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的10个及以上的对外服务应用案例(本地应用案例优先),并提供服务合同和发票等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