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产品为2021年1月1日以来经用户初次使用的软件及软硬一体化终端产品,用户使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自用及用户定制的非市场化产品不得申报。
2. 提供产品首次销售合同(面向零散用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的自有平台可不提供),省内示范应用单位名称要与产品销售合同对应。
3. 申报产品提供不多于5张JPG或GIF格式的彩色电子照片(软件截图),每张照片为800*600像素,大小在300KB以内。
4、申报产品须经省级以上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适配验证机构适配验证并取得验证证书(登记类)。
5、中国声谷首版次、首台(套)智能语音及人工智能创新产品同步申报,不再另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