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达200万元但不足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10%,且满足研发费用增长率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最高5%的比例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对上年度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达5%,且满足研发费用增长率等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区梯度培育企业,按照研发投入最高5%的比例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于“双五”企业,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对于上年度研发投入增长额达1亿元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