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项目)
¥30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申报单位须是在我省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科研机构;项目第一负责人须是在职人员,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1960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能完成项目任务。
2.重大科技示范项目申报单位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与管理部门、科研机构、有关企业联合申报。
3、优先支持近年内有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由国家“千人计划”、省“双创人才”计划等高端人才或团队牵头申报的项目,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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