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0万元
荣誉资质
浙江省宁波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宁波市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尚未被认定为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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