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雏鹰企业
¥0万元
荣誉资质
山东省青岛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青岛市注册满一年以上、六年以内(截止申报年度
1 月 1 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型、小型和微型
企业。
(三)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 500 万元以上。
(四)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项。
1.企业营收快速成长。近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均值达
15%以上;
2.企业创新能力强。企业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 100 万元;
3.拥有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 2 项及以上
I 类知识产权或 4 项及以上 II 类知识产权;
4.企业近三年参与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且在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五名;
5.企业近三年内以股权融资形式,单轮次获得合格的机构投
- 3 -
资者投资 500 万元人民币(以实际到位资金计算)以上或估值
5000 万元(以最后一轮股权融资估值计算)以上;
6.自 2021 年以来,企业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
业大赛全国 500 强企业组名单,或获得青岛市“市长杯”中小企
业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三等奖及以上名次;
7.企业近三年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
排名前三名;
8.企业拥有经认定的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省部级以上
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技术类)。
9.企业近三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立项。
10.为我市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配套关键零部件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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