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单位在南通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应用及保护制度健全。
(二)中心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运作规范,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
(三)中心具有较完善的工业设计研发条件和相关软硬件配套设施、设备,具有较强的设计创新能力,业绩突出,设计产品已取得较强的经济效益。
(四)中心拥有专业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带头人,以及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强的工业设计团队,工业设计及相关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10人。
(五)公司用于工业设计创新活动专项经费支出额不低于200万元/年(含工业设计外包费用),且获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
(六)工业设计中心承担单位(截至申报日期)两年内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