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0万元
资金扶持
江苏省南京市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一)申报主体条件

1.技术研发所涉及的产业领域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2+2+2+X”创新型产业体系 。

2.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和较强研发实力,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

3.具有良好的创新基础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3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40件或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15件(进入国家阶段后的PCT专利与有效发明专利可进行1:3抵算)

4. 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及资信

(1)联合申报方式

企业2021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2)独立申报方式

企业2021年度利税总额不低于800万元。

5. 具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及技术中心)应具有相似或相关的技术领域,已形成产学研协同创新组织体系;

6.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及承担过省、市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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