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效-青岛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
¥10万元
荣誉资质
,山东省,青岛市
2025.08.06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1.企业拥有或已申报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2.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4.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2%。其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企业有一定创新能力且申请入库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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