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咸阳市境内注册的、2021年产值规模小于10亿元、且四季度工业总产值增速高于前三季度的非能中小工业企业。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