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报单位为本市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单位。
2.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属于指南支持领域和方向,且具有一定的前期研发基础,创新水平较高,项目成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成果形式以样品、样机为主,项目完成时需形成专利申请或授权。项目验收指标具体可考核。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2年
3.单纯规模化量产与产业化项目、无实质创新研究内容项目和一般性技术应用与推广项目均不予受理和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