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大数据企业
¥10万元
荣誉资质
安徽省
2024.12.31截止
面议
政策详情

从事大数据服务和应用类企业,营业收入大于1000万元(含)小于2000万元时,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时,占比不低于40%;营业收入大于5000万元(含)时,占比不低于30%;
3、从事大数据产品制造类企业,营业收入大于2000万元(含)小于5000万元时,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占比不低于50%;营业收入大于5000万元(含)小于1亿元时,占比不低于40%;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含)时,占比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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