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项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在2021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且该专利权有效、稳定;
2.专利权人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为本省常住居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全体专利权人同意申报;
4.专利创新性强、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
5.专利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产业以及环保政策;
6.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
(二)江苏专利发明人奖参评条件
申报参评江苏专利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连续居住在本省一年以上的居民,且近3年主要发明创造活动所申请专利的申请人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专利证书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栏中署名前三位)的专利质量高、布局合理。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作为主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有效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其中有效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者有效国(境)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