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场景示范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产品及服务提供方)单独申报或会同投资主体(场景应用方)共同申报。各申报单位结合苏州人工智能场景应用重点领域、本单位人工智能应用研究领域和主营业务发展方向进行申报。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实施地点需在苏州市,于2020年至2022年间建成并投入应用,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推广性。